2006 年中国稀土十件大事

创建时间:2010-11-03 15:11

 

2007/01/31

信息来源: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子站

一、国务院领导对稀土工作做出重要批示

  2006 年以来,温家宝总理和曾培炎副总理多次对稀土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稀土资源保护、规范经营秩序和出口管理等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进行了调研,并先后于 2006 年 8 月 22 日和 10 月 24 日分别在包头和北京召开了稀土行业经济形势分析会和全国稀土工业发展座谈会,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认真研究稀土发展思路。重点研究讨论了如何通过制定稀土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稀土资源开采、加强稀土行业管理、加强稀土出口配额管理、推动企业整合以及稀土储备等问题。

  针对徐光宪等 15 位院士致信温家宝总理和包钢经济情报研究所高级经济师郑睿川等致信黄菊副总理,反映包头白云鄂博资源,未得到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被大量浪费的问题。 2006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司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向国务院报送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白云鄂博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及有关问题的报告》。报告提出的相关政策已批转财政部、中科院、中核总公司等部门研究落实。

二、全国政协对江西和内蒙古稀土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以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张洽为组长的全国政协无党派人士专题调研组先后到江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稀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专题调研。深入稀土厂矿企业和科研单位实地考察,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关于稀土产业发展情况汇报。形成了《全国政协报送〈关于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我国稀土资源的调研报告〉》并报送党中央和国务院。报告就提高对稀土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稀土资源应用综合管理机制、防止稀土资源过量开采、延长稀土产业链、提高科技含量、改进稀土外贸出口管理以及防止稀土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环境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三、《稀土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和《稀土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为解决稀土工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促进稀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稀土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和《稀土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结合当前我国稀土工业实际和发展情况,从保护资源、行业准入(技术、环保、规模)、推广应用、进出口管理、投资管理和中介组织等方面推动稀土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做了严格具体的规定。

  《中国稀土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通过专家论证。专家认为《规划》在充分总结“十五”稀土工业发展成就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行业存续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客观判断了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发展趋势,系统地规划了行业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紧密结合产业政策,明确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专家强调《规划》是《产业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引导稀土工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指导性文件。对抑制和解决资源开发粗放、产业无序竞争、发展后劲不足、环境污染严重、战略资源流失等问题将发挥积极作用。

四、自 2007 年起稀土生产实行指令性计划

  为了加强宏观调控和改善行业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 2007 年起,稀土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生产实行指令性计划,这是国家对稀土生产实行总量控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稀土办公室于 2006 年 11 月 30 日在包钢宾馆组织召开了 2007 年稀土生产计划工作会议,对指令性计划草案进行了说明,并给有关地方和稀土行业提出了具体要求。

五、稀土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部分稀土产品加征出口暂定关税

  2006 年 9 月 14 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发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 2006 ] 139 号)。 11 月 1 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发布 2006 年第 82 号公告,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将 41 种稀土金属、合金、氧化物和盐类等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2006 年 10 月 27 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出《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暂定税率的通知》,要求自 2006 年 11 月 1 日起,我国将以暂定税率形式对 110 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稀土金属矿、稀土化合物等加征出口暂定关税,税率为 10% 。

六、 2006 国际稀土研究与应用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2006 年 6 月 26 日- 28 日,在京举办“国际材料周”期间,由中国材料研究学会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共同主办、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稀土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承办召开了国际稀土研究与应用研讨会。会议由周廉院士、李东英院士、徐光宪院士,国际著名稀土专家格什耐特( K.A.Gschneidner )教授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院长屠海令教授担任主席。 18 位国内外著名专家做了特邀报告。来自美国、日本、法国、英国、韩国、印度、新加坡、俄罗斯、葡萄牙、港台地区和国内 200 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收录论文近 300 篇。

七、多项课题获得科技部科技支撑项目支持

  包头钢铁(集团)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和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的“包头稀土、铌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获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大型金属矿产基地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北京大学、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清华大学和乐山盛和稀土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的“稀土金属清洁生产与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示范项目获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与示范研究”支持。

  由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全国稀土农用中心)、新疆伊犁州科技局、湖南省稀土农用研究中心等 10 家单位共同承担的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重大项目“稀土应用工程”子课题“稀土农用新材料、新技术在西部地区应用与示范”项目成果获得 2006 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项目采用自主研发的稀土农用新材料及其相关配套技术在西部干旱、沙化、盐碱地区进行示范应用,对改善我国西部生态环境,提高农作物产量和改善品质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八、全国稀土标准化工作取得重要成就

  2006 年全国稀土标准化工作取得重要成就,共审定国家标准 2 项、行业标准 12 项,批准发布国家标准 27 项、行业标准 6 项,征集并上报制修订国家标准 85 项、行业标准 6 项。

  2006 年 7 月 21 日- 24 日,在江苏宜兴召开了全国稀土标准化工作会议。全国各地的研究院所、大企业的专家、学者等 30 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金属铈》等 39 项标准进行了审定、预审及任务落实。 2006 年 12 月 12 日- 16 日,在海口市召开了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总结 2005 - 2006 年度标委会工作,提出并论证了 2007 - 2008 年拟开展的标准制修订项目,表彰了一批先进标准化工作者。

九、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筹备工作正式启动

  2006 年 11 月 8 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稀土办公室领导和指导下,由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江西金世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宜兴新威利成稀土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筹备办公室,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筹备工作正式启动。 2006 年 11 月 25 日,筹备办公室召开了协会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完成并审议了协会章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稀土办公室的指导下制定了会员单位的资质标准,并征求了行业的意见,目前已有近 40 家单位提出申请并通过资质审查。下一步,协会筹备办公室将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政部提出协会筹备成立的申请,力争 2007 年上半年正式挂牌成立。

十、稀土工业多项技术工艺取得重要进展

  2006 年,中国稀土工业在冶炼分离、新材料和应用领域有多项技术和工艺取得重要进展,对清洁生产、扩大应用、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升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联合保定稀土材料试验厂等单位,开发出一种包头矿低温硫酸焙烧工艺,可实现包头矿伴生钍资源的回收。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稀土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出一系列适用于各种原料和萃取体系的非皂化溶剂萃取分离技术工艺,在降低化工材料消耗的基础上,从源头解决了“氨氮”废水或钠盐废水的污染问题。目前,该工艺已完成扩大化试验,有望很快实现产业化。包头稀土研究院承担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863 计划)子课题“室温磁致冷材料及室温磁致冷样机研制”项目通过专家验收。该项目解决了用稀土材料做致冷工质的技术难关,已建成材料熔炼制备和测试实验室,申请多项专利。由中科院长春光机与物理所、长春科润公司联合承担的“荧光材料对红外激光探测”研究项目通过鉴定。实现了红外线激光探测、跟踪、识别、校对,填补了国内空白。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完成的“新型稀土铁基纳米晶永磁材料的磁性”研究成果获北京市科学技术一等奖。该项目成功研制了快淬镨铁硼基纳米晶复相稀土永磁材料,并进行了中试。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分公司和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承担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稀土顺丁橡胶系列产品开发及工程化研究”项目通过专家验收,并形成万吨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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