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稀土十件大事

创建时间:2010-11-03 10:50

1、国家发展改革委着手组织研究制定《稀土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和编制《稀土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开发和利用好宝贵的战略资源,把稀土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国家发展改革委稀土办公室着手研究制定《稀土工业产业发展政策》、编制《稀土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从发展规划、资源开采、冶炼分离、稀土高技术应用、进出口管理、投资管理、中介机构等七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十一五”发展规划》将着重对稀土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加强稀土功能材料和相关产业链建设,促进稀土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实现科学有效地开发利用稀土资源。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稀土办还组织开展了《稀土资源使用政策研究》课题,将通过分析研究国内外稀土资源的利用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稀土资源使用政策建议,以促进我国稀土资源科学合理使用,推动中国稀土产业健康发展。

2、国家对稀土产业实施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环保总局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配套措施的通知”,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进出口。

从2005年5月1日起,取消了对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的出口退税;自2005年5月19日起,将包括稀土原矿在内的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商务部11月18日公布了《2006年稀土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其中不含外商投资企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12月2日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将“稀土金属深加工及其应用”列入鼓励类,“稀土矿开采、冶炼项目”列入限制类,未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核准的无采矿许可证离子型稀土矿山采选项目和稀土冶炼项目列入淘汰类项目。

国家环保总局、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政府对中央电视台提出的“黄河还能活几年”的主题活动予以高度重视,对包头稀土企业开展了全面环保普查,对未达标排放的稀土焙烧、冶炼分离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治,实行挂牌督办,造成环境污染的要坚决予以关闭。江西、广东、湖南和四川等地也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稀土资源的保护性开采和环保治理,关停了一批不合格企业。

国家采取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对限制稀土产业盲目发展,规范市场行为,治理环境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

3、落实温家宝总理批示,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组织人员到包头调研

11月2日,由徐光宪、师昌绪、李东英等15位院士联合提交的“关于保护白云鄂博矿钍和稀土资源,避免黄河和包头受放射性污染的紧急呼吁”和包钢部分老同志“关于包头稀土资源综合利用的建议”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了重要批示。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组织人员到包头进行调研,组织召开了由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参加的座谈会,深入调查了白云铁矿资源保护性开采现状及存在问题。从目前实际情况看,国家收储钍资源作为战略储备,时机还不成熟,但该方面的工作应抓紧研究。现阶段最主要的是要保护好尾矿中稀土和钍资源,科学合理开采白云鄂博稀土矿,确保宝贵的稀土资源开发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

4、第十七次中日稀土交流会议在日本召开

第十七次中日稀土交流会议于2005年11月14日至20日在日本札幌举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了由工业司,外事司,财政部经建司和重点企业人员参加的中国稀土代表团一行15人参加会议。日本代表团由经济产业省、石油天然气·金属矿物机构和相关企业代表共20人组成。在第十七次中日稀土交流会上,中日双方代表分别在会上通报了2004年度两国稀土及主要有色金属的生产和经营情况(含进出口),并围绕双方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与会双方表示将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合作氛围,继续深化两国在稀土及主要有色金属领域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会议期间,中方代表团还考察了日本在循环经济、单晶硅加工、汽车核心部件制造领域的发展现状。

5、国土资源部公布291家稀土、锡、锑开采企业名单

今年以来国家加强了稀土资源保护力度,国土资源部在2005年国土资源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稀土资源属于在世界上具有明显优势的战略资源,要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同时要加强开展矿产资源的勘查。国土资源部依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合理布局”的原则,按照相关条件分别圈定了291家稀土、锡、锑开采企业,要求严格制定开采计划,对开采总量设施宏观调控,以切实保护珍贵的矿产资源。

6、高纯稀土金属产业化示范工程,稀土冶金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由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稀土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研稀土)承担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稀土材料产业化及应用开发专项中“高纯稀土金属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于12月在北京通过了验收。项目研究成功的6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专用设备5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了年产1600吨中重稀土金属和特种稀土合金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在本行业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稀土冶金行业的技术进步和装备水平的提升。该项目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经过5年的建设,包头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于2005年5月顺利通过验收。项目共完成投资11400万元,先后组建了稀土湿法冶金及环境保护、稀土火法冶金及环境保护等7个工程化实验室和研究室,建成了包头地区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增强了包头地区稀土产业核心竞争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战略推进工程研究项目《稀土资源综合利用及产业化专利战略研究》项目于2005年7月22日顺利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中心组织的验收。

7、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废止11项稀土行业标准

为了提高行业标准水平,加速与国际接轨,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按照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原则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照《标准化法》,组织有关行业对标龄5年以上的行业标准进行了复审。2005年7月26日以45号公告公布废止11项稀土行业标准。

8、“中国稀土产业发展工程科技论坛”和“中国稀土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交流会”在包头举行

2005年4月和8月,由中国工程院化工、冶金与材料学部主办,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承办的“中国稀土产业发展工程科技论坛”和“中国稀土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交流会”先后在包头举行。中国科学院徐光宪院士、中国工程院周廉院士、张国成院士等院士及有关专家学者、稀土企业家出席了会议。分别对国内外稀土产业布局及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我国稀土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9、徐光宪等院士荣获“2005年度何梁何利科学技术成就奖”

徐光宪院士继1995年荣获首届“香港何梁何利科学技术进步奖”之后,又荣获“2005年度何梁何利科学技术成就奖”,奖金额为100万港元。徐光宪院士用该项奖金在北京大学化学院设立“霞光奖学金”用以资助勤奋好学、家境困难的学生。我国著名稀土化学家、北京大学黄春辉院士也获得“2005年香港何梁何利科学技术进步奖”。

10、“稀土应用工程”通过科技部验收

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主持的国家科技部“十五”科技攻关计划重大项目“稀土应用工程”于11月4日通过科技部验收。该项目共包括“钕铁硼快冷厚带产业化技术及关键装备国产化研究”等八个课题,共计突破关键技术30余项,开发新产品15种,申报专利47项,发表论文176篇,专著3部,研究报告53篇,通过成果鉴定37项,其中21项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建成生产线和中试线27条,建立了稀土科学基础数据库。通过“稀土应用工程”的实施,形成了一批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工程化技术,打破了一些国外技术垄断,切实提高了我国稀土行业自主创新的能力,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为“十一五”稀土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