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稀土金属丝

  应《中国稀土》的郭女士的邀请,我也郑重地谈谈我对<稀土金属丝>这项”专利”到底是不是”专利”的看法。
在此之前,我没有仔细读《中国稀土在线》首页所载的这篇文章。所以,我只是在论坛里跟了一幅帖子。看完了首页这篇文章,我才感觉孟浪了;原来,这个专利问题的题目做得很大呀。
看本项专利所要求保护的内容一共有两点:1、酸不溶物的最大值;2、酸不溶物的成分。
我的观点:
  1、我觉得,在最大值保护上这个专利的漏洞很大。中国专利局的审查员上当了(或者是对稀土太过于无知)。低于一定的含量,就具备了新颖性,这也是审查员批准的理由。但是,它的现在已经做到的杂质含量下线,应该在专利权利保护里有说明和论述。即:如果把杂质含量作为保护内容,那应该就是个范围。假如现在别人又作出比现在专利低10倍的金属丝,那算不算新颖性?(所谓新颖性,就是没有经过公开的鉴定、没有在公开的媒体上发表过、公众不知)说穿了,不能让本专利权人把下个世纪稀土金属丝的技术进步都垄断了吧?须知,杂质含量只有更低没有最低。因此,不能把0.2%以下所有的技术进步都包给了本专利权人。如果此专利项目在中国专利局形成审批案例,那对中国的材料、化学等等工业是一场严重的冲击和灾难!
  2、稀土金属丝的酸不溶物的成分应该早已为人们所知。请这一方面的专家找一找以前在期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或者在网上查一下,只要能找出发表过的稀土金属丝酸不溶物的上述成分,那么,该项专利的保护也就不攻自破了。

  专利项目,可以是设想、假定。不一定是已经实现了的、能看得见的实物。这是专利审批与成果鉴定的最大区别之一。至于本专利保护的是杂质最大值,我觉得不在此列。我不做专利管理方面的工作多年了,所以,一些案例接触的少了,一些概念也记不清了(我曾经在上海专利进修学院学习过,我有国家专利局发的《专利代理证书》)。如果该项专利能如此轻松地获得,我觉得,我们国家的专利政策就要走向死胡同了。甚至,我明天可以申请一万个诸如此类的专利技术。到时候,人们很可能吃饭都要犯我的专利了。(哈哈,我就天天打官司吧)
  对该项专利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国家专利局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贾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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